第六次整顿敦促信托机构回归主业
发布时间:2006-12-22   来源:   分享到:
业内人士表示第六次整顿敦促信托机构回归主业目前信托业需寻找到其他营利模式实现平稳过渡,业务压缩难一蹴而就
根据监管层下发的信托业相关管理办法讨论稿,监管层鼓励信托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年金信托等创新业务,信托公司自营业务和贷款业务将受限制。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从长远来看,压缩信托公司自营规模、限制贷款的运用方式是规范信托业务,使信托公司与银行资金业务区分开来,有利信托回归主业。但是,目前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业务暂难挑大梁,信托公司需要先找到其他的营利模式取代自营模式和贷款业务,才能平稳过渡。因此,自营和贷款业务的压缩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
新规有利信托回归主业
《关于信托公司过渡期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信托公司需逐步压缩有关业务,2007年底前自营贷款业务占净资本比例须下降至70%以下。并且,禁止信托公司进行实业投资。据悉,实业投资为信托公司自营资产的主要投资方向。
业内人士指出,对自营业务和贷款业务的限制,长远来看有利于信托公司回归受托理财的主业。监管层对信托业贷款方式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