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借北京信托向高速公路投资10亿元
发布时间:2007-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但有为 王文清   分享到: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昨日在京与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投”)共同签署协议。根据协议,社保基金将借助北京国投的平台,向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项目重庆至长沙高速公路投资10亿元。

  “该项目是全国社保基金首次运用信托方式大规模投入西部大开发项目,也是社保基金继2005年底试水信托投资以后又一次规模化信托投资运作。”全国社保基金理事长项怀诚在签约仪式上表示。这标志着全国社保基金在信托投资领域已由单一试点阶段走向规模化推广阶段,对社保基金的多元化投资和运作将产生深远影响。

  据悉,该项目的合作方包括全国社保基金与北京国投、国家开发银行、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模式为由北京国投向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定向发行一年期银信合作信托融资产品,为重庆地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募集10亿元低成本资金,从而支持作为西部大开发交通枢纽的重庆地区的公路网建设。该产品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并进行后续贷款管理,这也为社保基金的投资资金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分析人士指出,随着全国社保基金管理的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其投资压力和紧迫性不断加大。相对于资本市场而言,投资实业无疑具有波动较小、收益稳定的特点,社保基金借道信托平台投资实业将有助于拓展其理财途径,丰富社保基金投资品种,提高社保基金增值保值能力。(www.666law.com)

  社保基金是国家重要的战略储备,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器”。七年来,社保基金资产规模逐步扩大,截至2006年底,全国社保基金管理资产总额2826亿元。同时,社保基金较好地实现了基金的保值增值,为弥补今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社会保障奠定了基础。

  此外,对于信托公司来说,今年3月信托两规的修订预示着信托行业新政的开始,信托公司将面临主业回归的重大调整。北京国投加强与全国社保基金及国家开发银行等大型机构的合作,将成为战略转型中重要的一步。但根本性的原因,仍然是缺乏必要的法律基础。(信托法律网-提示)李旸认为,《产业投资基金法》仍没有出台,目前唯一合法的产业基金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由国家特批,因此本质上“没有借鉴意义”。况且新两规对信托公司最擅长的前端融资也多有限制,“除去自然人投资者不能超过50人之外,还不能公开推介。”也就是说,信托公司的募集对象还是机构投资者。他认为,这一限制破灭了很多信托公司对公募的幻想,因为信托公司在争取这部分投资者时并不具备特别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