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氏期货上半年将在台湾设立期货信托公司
发布时间:2008-02-28   来源:台湾《经济日报》2008年2月27日 谢伟姝   分享到:


    全球最大期权经纪公司曼氏期货将来台设立子公司。曼氏期货最快上半年在台投资设立期货信托公司,持股将超过五成,这是曼氏期货在亚洲首家子公司。

    “证期局”已陆续公告期货信托事业相关办法,期货公会昨(26)日表示,最快4月,期货与投信业者即可申请设立期货信托公司。

    当前专业期货商中,宝来曼氏期货(6023)因大股东曼氏期货为全球衍生性商品市场中要角,准备设立期货信托公司最为积极。曼氏期货持有宝来曼氏期货约两成股权,宝来证券集团则约有五成。

    鉴于投信可以兼营期货信托公司,经过讨论后,宝来集团将以宝来投信申请兼营期信方式,获取期信执照;专业期货领域,则由外资曼氏期货主导,申请期信执照,持股并将超过五成,未来曼氏投资设立的期信公司,将淡化集团颜色,在经营基金通路上可具有较大空间。

    宝来曼氏期货董事长贺鸣珩昨指出,这是曼氏期货去年7月在纽约证交所上市以来,于亚洲的重要投资案,其他亚洲市场中,因政府法令规定较为宽松,可以以设立财务公司或分公司方式操作期货信托基金,而台湾采取较为严格的期货信托事业设置标准,因此,曼氏在台湾的期信公司,是其在亚洲的第一家子公司。

    贺鸣珩表示,宝来有在地经验,曼氏则有在全球发展成熟期货信托基金商品,未来期信公司将会引进曼氏期货的期货信托基金。

    根据规定,期货信托执照获准后的45个营业日内就要募集成立期货信托基金。因期货信托基金在台湾仍处于萌芽阶段,曼氏期信第一档期货基金,将会是组合基金。

    曼氏期货母公司英国曼氏集团14年前于伦敦证交所上市,是当地市场权值股,曼氏期货为全球最大期货经纪商,在欧美主要期货交易所的交易量均为属一属二,并设有资产管理公司,发行期货基金。

    证期局1月密集公布期货信托事业管理办法的相关子法,包含规范期信事业自有资金用途、提行特别盈余公积、期货信托基金受益人会议召开、期货信托基金短线交易申报、期货信托基金经理人资格、期信净资产计算、期信基金投资店头衍生性商品等,共约30余项规定,也显示期信相关法令规范公布已接近尾声。

    期货公会表示,当前尚有少数几项规定还在研拟,预期4月就可全数完成并行公告,有意申请期货商或者投信业者,最快4月中即可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