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产信托。委托人可以把多余闲置或弃用的大型机器设备或运输设备作为信托标的,委托给我公司。通过我们专业的管理和运作,可以实现信托资产的盘活和变现,力争信托资产最大限度地保值增值。动产信托主要品种有交通工具信托(如火车、飞机、轮船等)和机械设备信托。我公司可能选择的信托财产管理方式包括:有偿出让、经营性租赁、融资租赁或投资入股等。 2.不动产信托。委托人有意有偿出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厂房或其他建筑物,可以以土地使用权、厂房、其他建筑物作为信托标的,将其委托给我公司。通过我们专业人才的管理和运作,可以确保贵公司的财产在保值、增值的情况下盘活和变现。我们作为受托人将会按照信托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目的,对信托资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置,在锁定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您委托的信托资产的价值最大化。为实现财产变现或保值的目的,我们选择信托财产管理方式主要有:有偿出让、经营性租赁、融资租赁和投资入股等。